快讯
 母婴行业观察
 热文
定义“母婴智能服务”新范式 宝宝树破局发布AI Agent
2025-05-07 10:16
玩具业务下滑12%,奥飞娱乐新的增长点在哪里?
2025-05-08 10:18
THE MONSTERS去年狂揽30.4亿!超越MOLLY成泡泡玛特最赚钱IP
2025-04-09 15:12
庭审前后两幅面孔?遭米哈游起诉后,多摩万事屋把同人创作者“护”至身前
导读:6月26日,米哈游起诉知名同人谷子连锁店多摩万事屋的庭审现场,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。(前情可查看:多摩万事屋遭米哈游起诉,究竟是卸磨杀驴还是另有蹊跷?)
因旁听人数太多,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原定法庭地方不够,法院不得不临时启用更大的审判庭。因为等待旁听人员入席,开庭时间还从14点延迟到了14点24分。
这些旁听人员中,不仅有律师,还有不少因多摩公开信号召而来凑热闹的网友们。不过,多摩的“骚操作”还不止于此,庭审前后的两幅面孔更是令人叹为观止。
面对著作权侵权、不正当竞争指控,
多摩万事屋把同人创作者“护”至身前?
根据旁听律师的笔记,可以发现双方的争论焦点主要围绕在著作权侵权、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。
据公开信息,米哈游方面已进行了详细取证,指出多摩万事屋销售的1510件商品中,涉及其旗下《原神》、《崩坏》、《绝区零》等IP共141个角色形象。其中有数百件商品被认定为“改动极小”,构成对原作品的直接复制,属于著作权下的复制权侵权。剩余部分虽为改编内容,但米哈游方面指出,这些作品在销售时明确标注了原IP游戏名,仍侵犯其改编权与角色形象权利。
值得一说的是,据在场的律师发文描述,米哈游貌似真的带了一麻袋谷子作为证物。
网友根据米哈游现场疑似谷子证据照片P的崩铁梗图
多摩万事屋却主张认为,自己只是“寄售平台”,部分产品为改编产品,均采购自同人社团或同人画师处,相应产品符合米哈游同人作品指引,已获得授权,不构成侵权。同时,部分产品改动幅度较大,已具备独创性,享有独立的著作权,不构成侵权。即便存在侵权情形,相应侵权责任也应当由产品提供方承担,也就是同人社团与同人创作者。
此话一出,让不少人大跌眼镜。要知道,多摩万事屋卖的是同人二创,和一般的改编作品不同,同人作品是一定要保留原有角色的一模一样的特征以供辨认的,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改编以至于形成独立著作权的情况。
更离谱的是,“相应侵权责任也应当由产品提供方承担”这番怂恿米哈游向同人创作者追责的言论,与背刺行为无异。开庭前,多摩在《致同人社团的一封信》中,将此案拔高为“针对整个同人生态圈”的战争,呼吁大家理解“现在是针对同人的创作去和留的关键时刻”,并表示要“分享经验帮助其他创作者”,并且邀请大家26日天到场亲自到场参与庭审。
更有乐子的是,根据网上知情人透露,多摩2月份收到传票后,3月份便向不少同人创作者补签了授权书,还言之凿凿告诉他们米哈游这个邪恶行业巨头要来“卸磨杀驴”了,大家要齐心协力抵抗起来才行。结果庭审时,多摩却一副“米哈游啊,抛开一切不谈,你就不能去告这些同人创作者吗”的嘴脸,让不少网友直呼下头。
有人专门画了梗图讽刺多摩万事屋的背刺行为
“开庭前:此次事件并非仅仅针对我司,而是整个同人生态圈。 开庭后:你应该去告同人作者,而不是我们。”
“我说怎么邀请大家去庭审呢,二创太太去了直接开摆鸿门宴是吧。”
……
庭审前后两幅面孔的多摩万事屋
与力争同人创作者权益的米哈游
面对多摩献祭同人作者的卑鄙行为,米哈游不仅不追究同人圈,还要护着的行为,赢得了很多玩家的好感。
在庭审陈述中,米哈游法务特意强调:“被告应取得原告的使用许可,和创作者无关,即使此次败诉给原告,被告也无权向创作者索赔。”
为何追究多摩而不追究同人创作者?米哈游给出的答案也非常清晰,那就是个人爱好性质的同人创作与大规模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界限。
对于同人创作,米哈游一直是非常开明与支持的态度。在《崩坏:星穹铁道》同人衍生指引V2.0中,官方就表示允许个人或非商业性质的团队进行原创性、非营利性的同人周边创作,且在小规模范围内(单品类不超过300件)进行销售时,也无需事先取得授权,可视为合法的同人创作行为。
然而,《指引》也明确指出,若以公司、工作室或其他法律实体的名义进行批量化生产与销售,无论是在淘宝等线上平台开店,还是在线下漫展设摊,只要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大规模商业活动,都必须事先联系米哈游并获得授权,否则将被视为侵犯著作权并面临法律追责。
因此,处于“无需申报”范围的同人创作者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而多摩早已超出了“小规模盈利”的范畴。据其此前发布的笔记显示,全国拥有38家门店。财新今年2月报道指出,多摩万事屋成立一年,2025年计划将门店拓展至百家。
光是重点城市的加盟费,一年高达3万,地级市一年两万,经营管理费每月收取营业额的1%,还有店铺设计费,保证金加起来五六万。合同要求首次进货30万元起步,等等一系列的费用标准。在诉状中,多摩更是明确指出:多摩收益率约为40%。而根据后台消息汇总,多摩实际上跟创作者寄售收取的抽成百分比正是40%,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。
多摩被吐槽同人谷价格比官谷还贵,已经是家常便饭
米哈游称,二创公告针对个人,不包含公司或工作室,你几十家连锁店不算个人作者,而且你就算取得了同人作者的授权,也应该同时取得米哈游的授权。
“你凭着不完整的授权,把自己放在了创作者的地位,来讨论改编权和复制权是不合理的。”
在眼见甩锅同人创作者试图减轻责任的策略不怎么奏效后,双方还围绕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了争辩。
米哈游指出,多摩万事屋使用“未经授权的货架装饰”也构成不正当竞争。,多摩万事屋表示门店装饰并不会引起消费者对官谷和同人谷的混淆。很多大屏、人形立牌等相应物料并非多摩万事屋投放,多摩万事屋不应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。而米哈游认为,不正当竞争的混淆并不单指对于产品本身的混淆,还包括了对产品来源的混淆,因此多摩万事屋的装饰装修,仍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面对米哈游主张的“多摩使用的商品会造成混淆”,多摩的辩驳也显得十分苍白无力。例如,多摩认为与原作都有区别,比如原神商标的“神”字略有不同,八重神子商品名为“八重”而且眼睛更细长,凯亚穿的不是夹克是樱花浴袍,立牌商品名为“原立牌”等等,总之与米游角色不存在实质性相似。
随着谷子经济的持续壮大,曾经属于灰色地带的同人圈也被越来越多人看到。这场闹剧的展开,究竟是同人商用规范化的新开始,还是会迎来厂商收紧同人创作的终局,笔者将进行持续跟踪。
文章来源:母婴行业观察
版权声明:转载母婴行业观察的原创文章,需注明文章来源以及作者名称。公众号转载请联系开白小助手(微信号:zhangxiaoxian1015)。违规转载法律必究。
扫描二维码,第一时间获取母婴行业的资讯和动态。
从此和母婴行业观察建立直接联系。
相关推荐
本栏目文字内容归myguancha.com所有,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转载使用。
Copyright © 母婴行业观察 |  京ICP备12043030号-6
参与评论